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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后应该怎样买房 新房和二手房流程各不同

大众房产网  2011-03-09 09:32

7日,济南版商品住房限购细则正式发布,根据限购细则要求,在限购期间,购房者在济南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时,该提交怎样的材料?具体的申报程序如何?济南市建委发布《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注

意事项,为市民解疑答惑。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步骤:

1、购房人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的售楼场所,向开发企业提供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或购房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累计缴纳1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签署购房承诺;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对本地户籍的购房者承诺其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有1套住房的、外地户籍购房者在市无住房、且能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累计缴纳1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的,将购房家庭信息录入“济南市居民家庭住房查询系统”,联机打印《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交购房人,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3、购房人应持《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及身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已有住房信息。购房人也可出具《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查询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信息;

4、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将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不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5、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实施合同网签,并将《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编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即时打印网签合同。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步骤

1、购房人应提供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或购房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累计缴纳1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签署购房承诺;

2、购房人持《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及身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房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已有住房信息;

3、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将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不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4、购房人持《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到房产交易大厅的指定窗口申请办理网上签约备案及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三、市城乡建设委专门发布服务指南

限购细则实施,买房应如何办理相关的婚姻、社保以及个税证明?市城乡建设委专门发布了上述相关证明的开具流程、服务指南及注意事项。

(一)婚姻证明

已结婚或离婚,但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或损毁且现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明需提供:

1、当事人婚姻登记有档可查的,一方当事人需持: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2、当事人婚姻登记无档可查的,双方当事人需持: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档可查的证明④户口簿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登记的证明。

受理单位为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没有结婚、需要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受理单位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济南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济南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二)社保证明

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济限购一套住房,但要提供申请购房年之日起前2年在济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办理社保证明的,缴费个人需提供缴费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委托经办人代办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缴费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参保证明。

在市直及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及济南高新区参保的,应到市社保办理,在长清、济阳、商河、平阴、章丘五县(市)区参保的,到相应的县(市)区社保机构办理,在省社保局参保的,需通过参保单位与省社保局联系办理手续。

济南市社保机构一览表

济南市社保机构一览表

(三)纳税证明

根据个人纳税证明开具注意事项,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济购房需要开具个税证明,分3种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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