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出台。该细则对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作出了明确界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出台。该细则对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作出了明确界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为
公积金购经适房首付比例和贷款限额等问题,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与试行细则基本一致: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
其中,经适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为60万元,申请家庭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可再增加20万元贷款额度,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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